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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9/2 10:01:27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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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姜的朋友遇到事儿了。在余杭临平的马路上,小姜的朋友小陈骑自行车去上班,看到一位骑电瓶车的老太太摔倒在路上,好心上去扶,结果老太太家属赶过来以后,一口咬定是小陈撞倒的。 在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小姜说小陈被交警带走了,他也是接到朋友电话之后匆匆赶来的。小姜说,小陈并没有和老太太发生碰撞,是她跌倒了之后再去扶的。在急诊的走廊里,记者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陈大妈。她的女儿和外孙在一旁照料。记者问大妈是她自己摔的还是小陈撞的,她的女儿也不让老人说话。大妈说“讲不来”。陈大妈的女儿说:如果没有碰到的话,为什么会送她到医院里?记者说,社会上还是会有做好事的人的,陈大妈的女儿说,做好事的还是很少的。 小姜和陈大妈的女儿各执一词,陈大妈本人则不做回答。陈大妈的外孙说,陈大妈是正常行驶,对方是逆向行驶,双方为了避让翻到了。 医院结论是,陈大妈左股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小姜说,他去医院的时候,双方正在协商,陈大妈儿女要3000的赔偿,小陈说没有。对方问你能给多少,小陈说1000.小姜觉得不对,既然是粉碎性骨折,怎么可能只要1000元。小姜细问小陈,小陈说双方并没有碰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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