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事故每天发生责任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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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9/27 23: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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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每天发生 责任各有不同 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伤人事故,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故你知道怎么办吗?
很多人都知道打110,120,打电话喊亲戚朋友,除了这些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是吧! 一般发生有人伤的事故,报110是必须的,因为这样的事故容易有纠纷,所以一定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出现场的事故证明必须有5张以上现场照,没有现场照的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可以不认可拒赔。人伤事故原则上,出警后一定会扣车处理,主责以上机动车主还要罚款。(责任明确的无人伤事故可以先移动车子到路边不要影响交通,按快速处理流程处理,这里不一一详述,可以教大家一个办法,在移动前用手机或相机把第一现场拍下来,注意把2个车的牌照拍出来,整车和路面情况一起拍,实在不行你几个角度多拍几张) 有人伤的,一般一定保留第一现场,人伤严重的要先协助抢救伤员,当然最好是叫120那种专业的人去弄,比如有脊柱骨折的你去乱搬动,抢救,搞不好就是加重损伤,弄的他瘫痪么完结。若果对方轻伤的,一般都会要求你陪同去医院看病买单,这个时候,一般你要推说没带钱,因为责任没定,很多情况下你不一定全责的,你掏钱后,万一不是你责任,那么这个钱你很难拿回来。不管如何不要掏钱,反正第2天去交警队该怎么处理再怎么处理好了,不用慌。一般110到现场处理很简单的,需要120的他们会做好份内事情,保险公司你报案后,不一定来现场,除非重特大事故,因为可以去交警队调现场照的,一般小事情保险公司定损员可以当场出定损单,大点的一般都要改天在汽修厂拆解定损,一般的案子拆检后就可以出定损单,大案子是逐步修,逐步拍照,快要修好的时候,还要等修复的车子上路测试,如果发现有问题,那么还要拍照,最后全部弄好后出最后的定损单,这样就可以保证维修价格不超过定损价,不然早出定损单的话,再有问题就难改了。 请认真看每一页回帖,今后几乎每一页都有重要事故处理和理赔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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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投保一般都有几个弊病 1、光考虑保费,现在保监会统一投保价格后,保费都一样的,费率都是0.7,所以保费是不需要考虑的。就算你选择了全国最便宜的平安电话车险,那么你能省多少呢,撑死了200多,10万多的车子,每年连交强险1000多的保费,这200元有什么实际意义呢?理赔不畅便宜你500都没用。 2,光考虑几百元的单方小事故,听信电话车险的理赔一样,没有业务员为你服务你拿多少单子人家给你报多少钱谁会管你赔足赔不足,人家上班拿工资的,凭什么都管闲事。 3,光投保交强险,商业险不保,如果你不小心碰一下高档车呢,随便弄弄就超过2000交强险限额了,自费一次就哭撒,三责险一般现在都推荐30万,因为20万和30万三责险,保费就差110左右,宁愿丢掉,买太平,油门少烘烘就出来了。 4、除了问保费,几乎没有人问过,万一我出险你将怎么帮我理赔,而且都信誓旦旦的说我开几年了一点问题都没有,最多小碰碰,既然不考虑理赔,那你投保干吗?省下2000商业险保费,一般修修车一年肯定足够了。但是你得考虑一下,买的起车的人,一般都有房的,有房有车的人你有必要为了这样一点小钱去自己承担那么大的风险吗?事故是没有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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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赔提醒 1.为约束对方与您同时前往快赔中心,建议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交换行驶证等有效证件,以确保同时到达,获得理赔; 2.为保障自身权益,需保险索赔的受损车辆,当事人各方对事故造成车辆零部件脱落的,应拾起随车携带,并会同保险公司检验定损,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3.为了得到方便快捷的理赔服务,建议车主将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除非你找人一条龙代理不要紧的,交强险联网的,不过最好选择大公司,中保,太保,平安,可靠。 还需要注意一个,同一家庭同一个行驶证名字的,自家2车互碰也不赔的。 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第三者责任险相关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不在理赔的范围内。因此,对于“自家车撞自家车或自家人”情况,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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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车主购买车险时,首先考虑的是折扣问题,殊不知过分压低价格,理赔时很可能得不偿失。 去年初,某车主通过保险公司为爱车投保。经反复讨价还价,对方最后给出了5.5折的优惠。今年初,他车撞伤,理赔时却傻了眼:事故造成近3万元损失,但最后定损只有1.2万多元。 他的遭遇并非个别现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商业车险最低只能打7折。但许多购车者抱着“越便宜越好”的观点,要求保险公司给予更低的折扣。 “羊毛出在羊身上,代理商肯定不会自己吃亏。”为了拉客户,冲业务量,在办理手续时,业务员会想办法降低保费。比如将保险人的私家车填写成“单位车”,享受企业车投保的较低费率。或者私自更改初次登记日期,比如同样的POLO,03年初次登记的和07年买的,投保的车损价差N多了,03年的按07年的投保就可以少叫几百保费,可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发现车辆性质是私家车而非企业用车,就可能拒绝赔付。此外,保费折扣过低,定损也可能被打折。 特别提醒广大车主,买保险最重要的是车辆出险时得到保障。千万不要投保时省几百元,出事后付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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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有责双方事故不懂,我来解释一下 汽车撞了人,汽车等东西,有双方牵涉到事故的,那么就是双方事故,在这样的事故中你吃到了责任,就叫做有责双方事故 自己撞墙,撞树等,被你撞的东西没坏或者不要你赔,只有你自己的车损坏或者自己受伤的那种事故就是单方事故。单方事故案值大的需要提供事故证明,一般2000内的只要报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就行,可以不用事故证明,当时小公司是需要事故证明和第一现场的,特别是在保单的特别约定中要求你保留第一现场的。 如果你撞的树和墙也要你赔,那么也要算为双方事故,比如你撞了隔离栏中的树,那个算公共绿化设施需要赔的,和撞路灯等需要赔的,也算双方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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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车伤人被扣车时有哪几种途径把车弄出来 一般途径或者特殊途径 主要是以下几个途径: 1.对方签字,达成协议放车。 2.交足够的押金后放车 3.走一般程序,等事故认定书出来后,验车,验完后放车 4.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用中国特色办法解决。当你有足够的能量的时候,可以办成很多貌似办不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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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求做到迁西贴吧里最强的帖子。各位网友用力顶住,以后还会出更多的料,同时还会尽量回复每个网友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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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很实际的案例, 比如一个汽车,全责撞一个贩蔬菜的贩子。汽车车损没多少,贩子骨折,跟骨裂缝。这样的案子就很棘手了。 贩子城镇户口,他虽然是在菜场租摊位经营的,但是只要他提供不出收入证明的,那么只能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赔付,目前迁西地区误工费认可标准是1100一个月。一般的误工费是不分户口性质的,碰到死亡伤残的,赔偿是需要参照户口性质的。一个跟骨骨折撑死了120天,裂缝的话,一般认可在2个月左右,如果是其他地方裂缝认可的时间还要短。 这样的事故,你按1100赔他,不要说赔2个月,你赔他3个月,也就3300,在加上医药费,显然是协商不掉的,人家紫玉街的摊位费一般会在2000左右一个月,跟骨骨折起码2个月不做生意,除非雇人做,那样就要发工资,这些摊位费,经营减少收入,用工费用等都是不认可的,但是这部分损失确实是跟本次事故直接有关的,这样在处理的时候就有矛盾了。这部分费用你不赔吧,不合情,要求你赔吧,保险公司不认可,法律上也一般也不会支持他。 所以在处理这样的事故的时候,一定要先做到心中有数,大概可以保险到的钱是医药费加900*3,打官司也就大概这么多,不过不打官司,这样的案子事实上没有5000肯定是调解不了的,那么肯定会出现自费,这个就看个人的心里价位了。如果愿意给予伤者多补偿点,那么就出高点,如果不愿意么,只能谈到3000左右,谈不拢就打官司了。 有个朋友碰到类似事故,他的心里价位竟然是2万肯解决,1.5万是赔马上给钱,昏迷个,给了1.5万,赔到才2-3000,那不是哭撒,所以有一个好的客户经理给你提供服务是不一样的,预先让你知道一些尺寸,那么在处理协商的时候就主动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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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问题要问你,我叔叔违章过马路,被一辆小面包车撞伤,住医院.结果警察判我叔叔是负全责.反而到陪面包车几千损失费.请问这是对的吗? ========================================= 首先你的观念就错了,机动车没有理由为一切交通事故买单。行人就应该为自己的违章行为买单。行人可能是大老板,司机可能就是一个穷光蛋打工者。 既然你叔叔是全责,那么肯定要赔对方的损失费了,你叔叔对他的财产(车子)实施了侵权行为并造成了损害后果,肯定要赔偿对方的修车费。 对方是机动车,按照上路的机动车必须有交强险,和交强险的无责赔付原则,他只要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你叔叔就行,医疗费1000限额内,伤残费11000限额内赔偿,财产是100元内无责赔偿就行了。不需要另外赔你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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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米小米小米和飞得高摔得重的支持帮助。在这里先谢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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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赔”的14种车险状况 大家一定要知道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但是可以通过某些途径依法得到赔偿。
2、地震不赔: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但是可以通过某些途径依法得到赔偿。
3、精神损失不赔: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但是可以通过某些途径依法得到赔偿。
4、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因此,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但是可以通过某些途径依法得到赔偿。
5、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保险公司认为该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当车辆行驶到水深处时,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这一条款是在去年夏天的暴雨过后浮出水面的。但是可以通过某些途径依法得到赔偿。
6、爆胎不赔: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但是可以通过某些途径依法得到赔偿。
7、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8、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9、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但是可以通过某些途径依法得到赔偿。
10、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1、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如果因为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对此做任何赔偿。
12、撞到自家人不赔: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这些人以外的,都被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如果自家人被撞,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但是可以通过某些途径依法得到赔偿。
13、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赔:这条免责条款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将以前换下来的破损车灯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骗取赔款的骗保行为。但是可以通过某些途径依法得到赔偿。
14、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车主自己加装的音响、电台、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若无对此单独投保,一旦撞了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会对此赔偿。一定对新增设备增保,否则出险不赔。杭州飙车案,那个小畜生还竟然说有不计免赔的可以赔的,他连不计免赔的意思都不懂,就算有保险,由于他是改装车,没到保险公司备案也是可以拒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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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购买车险的方式也延伸出很多种。有跟代理公司业务员购买的、有跟4S店买的……险种的数量也不计其数。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车主往往无所适从或者一味追求低价。殊不知,低价保险没保障,最终面临的是无尽的烦恼和尴尬。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就是利用车主们追求低价的心理,在推销业务时一味地强调优惠折扣而把保险范围、理赔条例等隐性条件加以掩盖。 通常情况下,车主买保险不会自己去保险公司买,都是通过各种途径找保险业务员代理。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代理业务员操作很不规范,举例来说,为了吸引车主投保欲望故意降低保费,常用的手段有:劝车主故意报低车价,比如40万元的车以30万元来投保,从而降低保费;另一种就是故意忽略保险条款中的免赔范围,从而实现保费的低廉。因为很多车主在买保险时,一般不会认真研读全部条款,只关注保费的多少及买了哪几种险。而事实上免赔范围越多,保费就越便宜,于是,有的业务员就故意不给车主详细介绍免赔范围,钻空子而吸引客户投保。这样一旦事故发生,车主的利益将得不到有效保障,保险也就不‘保险’了。因此,买保险不能光看价格。一定要正常7折足额投保。 廉价保险同样有合法单据在手,到底敢不敢买呢?比如电话车险和某些机构保险,因为他运营成本低,异地投保,保出不管,反正出险了又找不到他的,条款限制多,所以肯定有价格优势,我们业内一般都知道,一旦出了事故需要维修更换配件时,很多公司定损不会给车主用原厂产品,而是基本都用副厂配件。不然,收费那么低肯定赔钱,这种赔本的生意谁也不会做。”买廉价保险不仅在修车时配件质量得不到保障,而且还经常会出现理赔纠葛,客户维权要不停地来回跑,浪费精力,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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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 1、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解释:根据上述工伤认定标准,主要关注几点,注重几个名词: 1、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也算工伤的,只要满足(上班途中,合理路线,合理时间)就行,另外需要注意,一定是和机动车发生事故,被电瓶车,自行车撞是不算工伤的,一定要机动车的。 2,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包括在单位食堂吃饭和WC,当然午休时间如果是外出吃饭,不是在厂区内发生的,那么可以不认定为工伤。 3,工作场所内,这个也重要的,哪怕是串岗,工人过错在先,违背厂规,只要是厂区范围内受伤,也认定为工伤的。关于这个,很多企业已经碰到过了都认可的。上次好像是保定一个企业,职工串岗想去偷钢筋的,结果弄瞎一个眼镜,最后还是认可工伤的,企业不服,打官司,但是法院判决认定工伤。 4,工作期间,发生疾病的,如果48小时内死亡就算工伤,否则就不算,按疾病处理。注意时效,48小时内。 5、抢险救灾 发生工伤后不要以为劳动部门认识人有关系,就可以不认定工伤,这个是很难的,现在的劳动法和劳动部门在仲裁的时候一般都倾向劳动者的,我们不去谈论法律法规,就按常理分析好了,对于企业,你总归有有求于劳动部门的时候,你不敢得罪劳动部门的,但是劳动者不一样,他闹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他不会经常和劳动部门打交道的,劳动部门解决完事情后很难去为难劳动者,如果碰到那种一天到晚去缠劳动部门的,人家工作人员看见了不要太晕哦,本来可以喝喝茶,看看资料什么的,你来一闹,时间都花在你身上,而且被烦的心情都没有,所以一般都会对企业说:你们反正盘子大,小事情就花钱免灾吧,赔点钱了事算了,他们不赔得罪企业,只有企业见他们低头哈腰。所以他们一般都会帮劳动者说话,劝企业认罪伏法赔钱了事 [此贴被细微精妙于2012-10-11 14:38: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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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补习下交通知识,这也是我前两天处理的一个事故,小轿车在西河南寨远洋食品处右拐,我的客户直行,两车同向行驶由西向东,小轿车外侧右转弯,和我客户发生刮蹭,这个很好处理,转弯让直行,据个例子;开车的朋友注意,当你开车转弯时,你的转弯已经基本完成,就还差一个车尾巴还在马路上,有个自行车摩托车高速向你的车尾侧撞来 嘴里还喊着 呀呀啊,在情理上说你已经先在哪里了,是它主动装上来的,这个案例十分经典,法律上你转弯应该让直行,只要他不直接对你遭成追尾,你肯定主责以上了。还有就是对方是外地人的小事故,这个处理起来,还是很纠结的,因为他不是本地人,所以你找他还不是很容易,最好就是他先给你钱你给他写个收据,即便他不来跟你处理,你也不会损失多少。举例,你和外地人发生双方车损无人伤的交通事故,外地人很爽快,我来担全责,你去修车把***给我就行,JJ一看双方现场调节,就不扣车了,哪天来JJ大队开个事故责任认定书OK。过几天你车修好了,打电话联系对方,外地人不是是说有事走不开,就是不再本地,要么在出差,你不能因为几千块万八千块就去外地找他吧!他可能在新疆,在西藏,你起诉胜诉,FY也不可能去那么远的地方帮你强制执行啊!所以有外地人的事故最好就是扣车处理。还有就是你不给他行驶本驾驶本身份证的复印件他是报不了保险的。但是资深保险人还是有办法帮他报。所以最好就是扣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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