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回乡补助款去向何从,中国煤炭产业农民工权益谁来维护?
作为中国煤炭产业发展最基层的农民工,我们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遣散回乡,未得到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关于在开滦各矿工作过农民工补缴养老保险等有关问题的政策说明》中应该给予的“回乡补助,补发企业工龄工资”等款项,然而迁西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迁西县弘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系其附属单位)职工却用廉价的费用住着百平米的廉价劳动局家属楼,是用数以万计煤矿农民工的血泪汗水浇筑的基石,还是?
500万回乡补助款去向何从?举报信
作为迁西县劳动服务公司(现称“迁西县弘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务输出到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开滦唐山矿劳动服务公司的农民工,(
2011)迁民初字号第
1667号,第
2006号,第
2019号,第
2021号民事判决原告,作为中国煤炭产业发展最基层的农民工,我们未得到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关于在开滦各矿工作过农民工补缴养老保险等有关问题的政策说明》中应该给予的“回乡补助,补发企业工龄工资”等款项,遭遇不公平的待遇,非法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
然而在(
2011)迁民初字第
2006号,第
2019号,第
2021号民事判决被告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委托代理人(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邱义)在庭审答辩过程中称“已经发放了
500万元返乡补助费”,现这
500万返乡补助费巨款去向何从,被告迁西县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是否已收到此批款项,若已收到,又作了何用途?
我们特别委托煤矿劳动农民工代表周海利(迁西县罗家屯镇新店村民)代表我们向国家相关机关反映“
500万元返乡补助费去向问题”,恳请彻查返乡补助费明细账目并给予公示,维护我们及其他广大煤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愿意联合作证!